书画中的“力”是指点画、线条形质、作者内在精神的一种表现, 较为抽象。从具体运笔去看,如果能中锋行笔,即行笔时,笔毛均匀铺开,笔心在笔画中行走, 手臂的力量能通过柔软的笔锋切进到纸中去,这就叫“力透纸背”。
如果行笔时,笔毛拧得变形了或扭成一团、笔毛没调整好,没有使它均匀铺开,笔毛像抹油漆一样从纸上扫过,这样的笔画是“抹”出来的,像墨猪,就无从谈笔力了。
笔画的力度与线条的粗细、长短没关系,关键在于作者调整驾驭毛笔的力度,和运用中锋行笔的能力。
何为挪让?
“挪让”是指组成字的各部分点画之间彼此相让,又互相呼应,使笔画多的字,不显得密集,笔画少的字,不显得疏空。
如“马”旁、“田" 旁的字,左边都要写的平直,给右边的半个字让出地位;其他有左右偏旁的字也都依次类推。
古人执笔有"龙眼”“凤眼”之说,是怎样执法的?
所谓的“龙眼”和“凤眼”,只是一些故弄玄虚的说法罢了,实际上这种执法是不能采用的。
“龙眼” 执法,是指食物、中指只用指尖作弧形攥住笔管前面。无名指的第一节节骨在笔管里推顶,拇指右边指肉擫在笔管左面,使虎口围成圆形。用这种方式执法,手腕扭着,既吃力又不切实用。
而“凤眼”的执法,更要不得,食指勾得老高,拇指在中间,中指在下面,三指分布为上、中、下三戴,这样无名指和小指自然而然地捏在掌心,虎口狭长,像凤凰的眼睛。但是掌心捏实了,笔尖运转就不灵活了,所以说这样执笔的人必须注意纠正。
此外,有些书上还有"撮管"等说法,也是不实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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